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 2023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4 16:08     浏览次数:200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2021〕19号), 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三级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处级。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公路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

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3.承担应急保通、运营安全检查及相关服务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5.完成省交通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不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持队伍持续稳定

完成支队机关业务科室、大队的组建,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做好28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支队班子搭建;按照“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有序推进人事、工资、社保、资产等各项划转工作;合理调配人员,确保交通执法工作在人员划转过程中不断档、不缺位;完成11个大队更名挂牌、不动产权变更及执法车辆更名过户、调配使用等工作。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成支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完成新式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完成执法站所门楣、职责、制度更新,完成执法车辆新版标识涂装;修改和制定支队《法制监督员职责》《执法文书目录》等一批制度规范,弥补支队“三项制度”执行空白;以点带面,推行执法电子案卷录入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切,通过调研督查了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年走访企业(群众)97人(趟)次、发放问卷调查44份,开展案卷评查24起,自查梳理存在问题2个,并推进整改,长期坚持;加强执法业务监督考核,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次,有效提升支队交通执法规范进程。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全市治超联动管理“一盘棋”,积极发挥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作用。自2023年初接管辖区内4个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的治超工作以来,紧盯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治理,严把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关,2023年,检测车辆88.1万辆,其中违法超限运输车辆7492辆,监督卸载货物6.05万吨,卸载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执法便民服务“措施”,推动执法信息系统录入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智能化执法设备运用;2023年,开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9份,倡导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让执法相对人切实感受到执法温度;坚持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把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作为助企纾困的具体举措,走入220家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通过传播法治强音,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公路保护的行列中来。

3.全面做好路产路权维护和公路保通保畅服务,管理效能不断增强

规范开展路政巡查,有效维护路产路权。聚焦公路路政管理主业主责,做好护路维权工作,持续推进行业治理能力。2023年,开展路政巡查3866次,累计巡查公路47.54万公里,开展高速公路网络巡查648次,依法查处涉路违法行为77起,发生路产损坏赔偿案件211起,处置211起,处置率100%,追回路产损失222.38万元;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安全保畅和路况信息服务工作,抓好重要节点公众出行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开展公路施救93起,救助受伤群众32人次;积极发挥“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公路路产路权维护,集中清理整顿平交道口、公路非标设置、马路市场、占利用桥下空间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8139人次,执法车辆3614车次,清理泼洒污染86起,取缔非公路交通标志795块,清理摆摊设点113起,乱堆乱放454起,清理整顿平交道口7起,治理桥下空间18起。

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共治。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加强四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强化路面管控、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高速公路巡查、服务区监管、路域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联勤联动,巩固拓展“一路多方”协作机制。

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助力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执行24小时到岗值班、12328电话值班值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及时科学稳妥处置“3.04”昆磨高速布笼箐隧道大客车自燃事件等各类公路突发事件,坚决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局有关春运、汛期、国庆等重要节点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总体部署,开展应急演练11次,12328接听电话工单45起,上报工作专报9起,实现了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提质增效。

4.坚守安全防范底线,持续保持安全发展平稳态势

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11处隐患做到整改销号;持续发力,定期研判暑期、假期、汛期“三期叠加”不同阶段风险防范,督促辖区道路隐患治理落实落地,完成厅安委办“十百千”工程挂牌涉及的10个任务清单,交警总队通报公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涉及的15个隐患点等一批影响公路桥梁安全和通行安全的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牢牢守住支队安全防范底线,持续保持安全发展平稳态势。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委办公室、法制科、资财审计科、执法监督科、应急指挥中心。

下设大队11个、超限运输检测站4个,分别是:

1.高速公路一大队

2.思茅大队

3.宁洱大队

4.景东大队

5.景谷大队

6.镇沅大队

7.墨江大队

8.江城大队

9.澜沧大队

10.孟连大队

11.西盟大队

12.江城超限运输检测站

13.宁洱老王寨超限运输检测站

14.思茅超限运输检测站

15.宁洱同心超限运输检测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5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人员1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4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72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8.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28.49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28.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20万元,占总支出的92.51%;项目支出20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58.93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52.20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206.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2.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23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7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省交通执法局普洱支队

206.72

176.29

30.43

 用于交通执法运行保障、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经费、协管人员专项经费及业务用房修缮专项资金、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经费、安全保卫服务专项资金、驻村工作专项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增加2728.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社保缴费、抚恤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4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98万元,决算为10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98万元,决算为104.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98万元,决算为10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4.98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98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资产总额2,120.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3万元,固定资产1,422.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43.3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由于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0.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74.0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954.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100.91平方米,账面原值305.8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5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6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