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0 17:47     浏览次数:439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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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及依据

我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工作一直按《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4〕472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云交政法便〔2018〕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对《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09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等相关法规规章和上位文件制定,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二、《办法》制定程序

《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于2020年6月启动,具体工作由厅造价局负责。2020年6—8月,厅造价局组织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9月向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省建投集团、省公路局、省交发公司、厅规划处、厅法制处、财审处等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1月3日至12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梳理归纳,共收回意见21条,采纳8条,厅造价局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31日,《管理办法》通过了厅法制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2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第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送审稿)。3月4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管理办法》。

三、《办法》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1年3月4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4月4日,该文件属于长期有效,今后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新的政策后,《管理办法》如有不适应的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和修订。

四、《办法》重点内容

本次修订继续沿用了原来的总体结构,条文内容在总结原《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计量支付内容及表格进行了完善,去除了影响营商环境和不适应上位法的内容。修订后的《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分别为“总则、台账管理、工程计量、价款确定、费用支付、监督管理、附则”。

(一)构建了我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办法》第六条~九条明确计量支付台账的建立、核定、批准以及更新维护的要求;第十条~十九条明确了工程计量的具体要求;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明确了工程计量价款的确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七条明确了费用支付的定义、支付、程序等内容;第二十八条~三十三条明确了计量支付的监督原则、责任及对相关方的信用评价。《办法》条文清晰、程序规范、权责明晰。

(二)统一了计量支付用表。

《办法》同时制定了配套的计量支付用表:《云南省公路工程台账表》、《云南省公路工程计量表》、《云南省公路工程支付表》,在全省公路建设领域统一计量支付用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

明确了工程计量台账内容及要求。《办法》明确了工程计量台账包括投资台账、合同台账、征地拆迁台账、统供物资台账、价差调整台账、施工图设计台账、工程变更台账、计量台账、支付台账、计日工台账、废置工程台账、索赔台账等,并对台账的建立、管理及具体表格样式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工程计量范围及要求。《办法》明确了工程计量范围主要包括签约合同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各项应当支付费用、工程变更令中的清单子目,并对工程计量单元、可计量数量、附件资料、计量周期等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计量支付管理职责。《办法》明确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实行政府审计、行业监管、项目法人负责。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均应当配备符合执业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专职的计量工程师。对违反《办法》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