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部署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省交通执法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扎实做好全省交通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动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24年,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督查计划,并认真执行。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年四个季度安全检查,共派出62个督查组对16个州市进行检查,共检查550家单位(企业),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20个。二是开展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率队深入大理、临沧在建项目工地、超限运输检测站、交通执法一线,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局属支队全面开展雨季汛期公路基础设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南云、勐绿、勐打、弥玉、功小等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四是派出四个检查组对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检查和国务院安全考核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对曲靖、玉溪、楚雄、大理、普洱等7个州市进行暗访检查,共检查47家单位(企业),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6个。五是督促质监支队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按计划完成项目质量督查、安全检查、平安工地考评和原材料专项督查等工作,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项目单位限时整改。六是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春运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挂包督战、综合交通安全生产飞行检查、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家帮扶指导和其他有关安全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