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办[2021]19号)设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政策研究,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省级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
3.承担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拟定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5.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6.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执法改革纵深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交通执法制度不断规范。在“立”制度、“建”制度、“用”制度上持续用力。形成24项符合云南实际,反映交通执法改革发展实践经验,解决问题行之有效的制度成果,用制度构筑起清廉交通执法“防火墙”,实打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严从实管好“一把手”和局属17个支队的班子建设,完成局属系统三级管理体系建设,16个州市交通执法机构队伍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上下功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系统2316人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完成新式行政执法证件申领,配发273台手持执法终端,完成局属系统网络专线改造提速,解决539辆执法车辆编制问题,完成执法车辆新版标识涂装。开展执法工作自检自查。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对12328热线等渠道收到的1299条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查究整改。法制建设步伐加快。切实做好委托执法相关工作,培训全局各级执法人员1289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走访、调研、服务相关市场主体1575家。打造交通执法新模式。参与研究“数字打非治违”业务协同建设,开展公路视频监控网络巡查试点。
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把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交通执法改革成果的重要考量标准,围绕5个重点整治内容,深入查找和坚决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30次,走访从业人员和群众2505人,发放调查问卷1188份,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117个,组织实地督导检查243次,对昆明市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情况通报发各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
执法合作机制稳步推进。在交通综合执法合作机制和联勤联动上创举措。签订川渝黔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构建区域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指挥协调、协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监管联处”六个机制,不断推进交通执法和公安交管执法深度融合。持续与交警部门开展危货运输协同监管全国试点工作。
2.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成效不断提升
超限运输治理力度加大。全面接管全省69个在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制定印发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工作规范,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配合协作,落实“定点+流动+高速公路入口+货运源头+联动管理和失信惩戒”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现代科技与交通执法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数据交换机制和案件协查机制。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制度,严厉打击“百吨王”,形成高压治超态势。创新治超方式方法,组织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暨治超工作现场会,积极探索“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2023年,局属各级执法机构共检测货运车辆1139.56万辆次,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9.9122万辆,监督卸载6.23万辆,卸载驳货25.67万吨,检测治理“百吨王”货车525辆。对 573 家货运源头企业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办理“一超四罚”案件165起。
客运打非治违成效显著。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暑期及“中秋”“国庆”道路客运打非治违、重点交通站点非法营运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昆明、大理、版纳、丽江等旅游重点城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重拳打击整治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对4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14家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及规范经营警示约谈。2023年,出动运输执法人员22.18万人次,检查车辆61.15万辆次,查处各类违章案件36821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669辆,为群众安全出行和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工程质量监管稳步提升。强化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组织3轮在建高速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抽查,派出11个检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342个隐患问题。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97次,抽查参建单位800余家次。对全省35个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原材料抽检。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考评。对8个省管高速公路项目和4个重点监管州市地高项目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了抽查。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探索政企协同融合监管,开展都香、华丽、昆楚、香丽、楚大、弥玉高速,德贡公路等7个项目交工质量检测、核验工作,完成小龙、小磨、麻昭、江召等4个高速公路项目竣工质量鉴定。
3.推进民生实事落实,交通综合执法护航营商环境,着力解决急难愁盼
春运保障经受考验。疫情防控放开后,省交通执法局提前部署,指导各地全面优化运输服务,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运力保障、“两客一危”排查治理、值班备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全省交通执法系统经受住开年大考。
提升服务民生水平。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促进服务优化升级,玉溪市、保山市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省首条城际公交线路“陆良-昆明”线路开通,怒江州贡山县实现公交“零”突破。开展交通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三服务”清单,明确16项服务事项,精准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52个。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监管,与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联合开展服务区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路域环境管控,对绿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绿美服务区建设涉及职责权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
2023年,路政执法开展巡查7.49万次,巡查公路总里程795.17万公里,查处涉路违法行为1339起;调查处理路产损坏赔偿案件5796起,确保经济动脉通畅。出动37.14万人次对服务区、加水站、观景台等相关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12万处,服务品质不断改善。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网约车平台抽成“阳光行动”,督促平台公司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置抽成比例。指导督促昆明市合理统筹7座网约车增长规模,试点为个人自有车辆办理《网约车运输证》,合规化进程取得初步成效。开展涉企收费问题自检自查,积极解决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问题。联合省交警总队开展驾培行业质量监督专项整治,开展检查287次,出动执法人员2156人次,驾培乱象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投诉同比下降了59.1%。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因疫情导致的经营困难。细化部署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畅通民意诉求,组织企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等四厅局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纠正查处了一批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和案件,有效遏制了货车非法改装势头。
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两次召开省级定点帮扶福贡县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帮扶措施,压实帮扶责任。完成新一轮驻村队员轮换,局领导定期到挂联村实地调研,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村各项工作发展。农家“火塘”“院坝”活动成为乡村治理新亮点。发挥行业优势,拓展福贡县城乡公交辐射范围,组织技能培训,受到当地群众和党委政府好评。
4.行业安全总体稳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压实、监管扎实有效
专题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安全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保障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18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管和平安建设工作等方案和要点。完成春运、暑期、汛期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防灾减灾工作包保指导和驻点督导。强化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管执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3起3人,同比下降62.5%和75%,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实现双降。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力做好安全生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固根基有关基础性工作,完善道路运输、公路路政、公路建设工程3个领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局属系统1336人应急值班培训,开展值班轮训。组织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和公安交警、应急、消防、医疗、高速公路运营等部门开展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2023年高速公路隧道运营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得到省厅高度肯定。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对重大风险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科技兴安”,升级改造并推广运用云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和云南省综合交通运输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平台。
突出安全监管重点。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创新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手段,建立电子运单数据及车辆移动轨迹数据交叉对比模型,强化异地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曲靖市人民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曲靖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探索出危货运输安全领域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聚焦“两客一危一网”车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日常和季度安全生产督查,抓好节假日、暑期、汛期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化解行业安全风险。紧盯网约车、旅游客车、客运站、驾培、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和定期分析研判。组织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挂包督战和安全生产督查,共督查16个州市388家单位(企业),共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567个。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财审计处、法制处、执法监督一处、执法监督二处、执法监督三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主要原因是依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划转部分固定资产至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批复》(云交财审便【2023】523号),由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偿调入车辆5辆。公务用车改革后,省交通执法局有2辆公务用车交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到省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车辆账务保留在省交通执法局直至车辆报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65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9.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9.88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9.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65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47万元,占总支出的81.71%;项目支出486.41万元,占总支出的18.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59.8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73.47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486.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3.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3.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89.88万元;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2.02万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管理及法律保障经费支出183.16万元;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购置专项经费支出2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59.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社保缴费等 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6万元,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6万元,决算为7.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6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6万元,决算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14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4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增长率为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30万元,比上年增加22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导致与上年相比增长100%。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92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7.93万元,固定资产349.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由于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比对数据,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5.4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